**李虞仲**是唐代中期的官员与文学家,以起草诏令和诗歌创作闻名。他出身文学世家,是“大历十才子”之一**李端之子**,其人生平和著作在正史中有明确记载。 ### 📜 生平:仕途显达的儒雅文臣 李虞仲(772年-836年),字见之,赵郡(今河北赵县)人,出身于赵郡李氏东祖这一世家大族。 * **科举入仕**:他在唐宪宗**元和元年(806年)** 考中进士,后又登博学宏词科,起点颇高。此后历任太常博士、兵部员外郎等职。 * **起草诏令**:唐敬宗**宝历元年(825年)**,他以**兵部郎中知制诰**,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令,后晋升为中书舍人,是当时重要的文臣。 * **晚年官职**:唐文宗时期,他出任过华州刺史,后入朝任左散骑常侍、尚书左丞,最终官至**吏部侍郎**。 * **性格与评价**:史书称他**简淡寡欲,方正儒雅**,虽出身文学世家、位至高官,却从不骄傲,受到当时士人的敬重。 ### 📚 文学成就与存世作品 李虞仲“尤工于诗”,且因长期担任知制诰,也擅长撰写制诰等官方文书。不过,他的大部分作品已散佚。 * **《李虞仲制集》**: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著录其文集四卷,但原本已失传。 * **存世诗作**:如今仅存诗一首,为五言排律 **《初日照凤楼》** 。这首诗描绘了朝阳映照下宫殿的壮丽景象,尾联“还如王母过,遥度五云车”借用西王母神话的典故来烘托皇家气象。 * **存世文章**:《全唐文》中收录其文章共18篇,多为制诰类公文,如《授王承休等诸州刺史制》、《授学士王源中户部侍郎制》等,是研究唐代官方文书与制度的一手资料。